白书农
Bai Shunong

2020-2021年博古睿学者,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他是北京大学博古睿研究中心“博古睿讲座系列”的首讲嘉宾,也是在线平台“睿的n次方”的首位专栏作者,并给专栏起名《白话》。

2022-07-01

阅读时长10分钟

#未来·生命

专栏 首发

我们在前面几篇文章中,依次介绍了人脑和其他动物脑的区别、人类语言的产生、认知能力、感官饥饿和人类行为的两个驱动力 ①。在此基础上,介绍了认知能力除了表现为器物工具之外,还表现为观念工具,而后者为人类的行为主体(个体)和生存主体(居群)之间增加了一条全新的关联纽带。外化的认知能力的两种表现形式(两种工具)互作所引发的第一个影响人类演化方向的转型,就是捕猎模式从其他动物的“弱肉强食”转变为“擒贼擒王”。这种转型在提高捕猎效果的同时,也陷自身于无猎可捕的困境。

在这种困境中幸存下来的“吃草”的居群在认知能力的帮助下,衍生出第二个影响人类演化方向的转型,即生存模式从其他动物共有的“取食(采猎)”转型为“增值”,从而逐渐掌握生存资源获取的主动权。在这个过程中,人类认知能力的发展在为居群成员提供了一个自给自足的生存空间的同时,也引发了第三个、而且一直到现在都对人类生存发挥深刻影响的转型:行为模式转型——从其他动物的“刺激响应”转型成为“谋而后动”②。


01
“需要”和“想要”之间的差异

我最初接触到“穷则思变”这个成语是在差不多50年前。那时上下文的意思给我留下印象是,“穷”指“贫困”。后来才知道,“穷”字的本义是“极”而非“贫”。出自《周易•卜辞下》的“穷则思变”的意思是,事物到了尽头就会发生变化。但从生命系统演化创新的角度讲,《周易》中讲的“穷”,其实只是被后人看到的演化创新所必需具备的三个条件,即可能性、必要性、优越性中的“必要性”,即如果不变,系统可能就崩溃而无法被后人所看到。上面提到几篇专栏所介绍的,人类认知能力的形成以及由此而引发的三次转型,有的是“穷则思变”的结果,如生存模式从“取食”转为“增值”;但有的却并不是原系统无法维系而诱发,而是因为恰好有一些新的组分出现(可能性),于是出现新的互作,而这些新的互作因其“优越性”而被保留下来,如语言的产生、认知能力创新、捕猎模式转型、行为模式转型。

在上一篇文章的最后我们提到,在人类进入农耕社会之后,行为模式从其他动物的“刺激响应”转变为“谋而后动”,使得认知能力在人类生存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这种行为模式下,对过去经验的选择性记忆和认知空间对人类行为所产生的“茧房效应”的结合,不可避免地驱动人们对尚未发生事件加以预期。这一方面是“谋而后动”行为模式的正效应,但另一方面,“预期”也可能产生副作用——由于预期都是以虚拟的“符号化”的形式在运行的,因此逻辑上可以有无限的可能性;可是,一旦付诸行动,却只有一种现实性。

从可能性到现实性之间存在很多不确定性。“现实”的常常未必是人们所希望的。可能性与现实性之间的不确定性,决定了“谋而后动”这种行为模式看上去是一个基于经验的理性过程,但本质上还是一个“试错”过程。由于任何事物和行为的利弊只有在其发生之后才可能被人们加以评价,这决定了“试错”只能建立在已经存在事件(而且是成功事件)的基础上,从而不可避免地具有“路径依赖”的特点。而“路径依赖”的特点决定了很多在“路径”之外的“预期”或者“可能性”将永远无法付诸实施。可是,这些预期作为可能性却因为其作为一种虚拟存在而可以一直保留在认知空间之中,难以消失。其结果就是衍生出现实的、满足有限“需要”的现实性,和虚拟的、以无限的“想要”为代表的可能性之间的矛盾。

人类不同的文化群体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贪婪”和“欲望”的批判或者否定。其实,《说文解字》中“贪”的本义是“欲物也”。不过就是以“物”为对象的“想要”,是“谋而后动”的行为模式的表现而已。何罪之有?没有“想要”,没有“预期”,哪里有创制的行为?我猜,后世之所以对“贪”字赋予了负面的含义,并不是因为该字所描述的“欲物”,而是无视“需要”的有限性而追逐无限“想要”的变现。


02
借助祖先的经验安安稳稳地繁衍生息的童话只能是童话?

如果我们接受人类行为中存在“需要”和“想要”之间的矛盾,那么我们就可以发现,在前面文章中所提到,人类可以在认知空间的“茧房”中,借助祖先的经验安安稳稳地繁衍生息的童话其实只能是童话!在一个居群之内,至少存在两个可能引发个体之间冲突的差异:第一,每个人的成长经历不同,信息占有量不同,“想要”的也不同。更加麻烦的是,无视“需要”的有限性而追逐无限“想要”变现的预期也不同。在“谋而后动”的行为模式下,上述这些不同不可避免会引发不同人在行为方式选择上出现不同,并最终衍生出“三个特殊”相关要素整合过程中对媒介的利用程度不同、整合效率不同、以及个体作为子系统运行稳健性的不同。

第二,由于“认知空间”中信息的共享性,同一居群个体之间可以了解到彼此的生存资源的获取方式与结果,从而对各自在“得到”上的差异产生不满。尽管从人类作为一个生命系统的角度,个体之间维持生存的“需要”并没有什么不同。但由于生存模式从“取食”转为“增值”,行为模式从“刺激响应”转为“谋而后动”,分工协同的发展使得不同岗位上资源配置的不同以及衍生出的生存资源获取量的不同,人们难免由“得到”上的差异衍生出对生存资源获取过程和资源分配的差异产生质疑。这大概是人类“平等”意识乃至是非观的一个由来?

如果生存资源是无限的,上面的不同或不满并不会对居群不同成员的生存状态产生多大的负面影响——毕竟每个人作为DNA多样性载体,原本其基因构成就不同,与这些不同相关的“需要”也就不同。问题在于,在农耕社会,由于生存资源来自人类驯化动植物的增值部分,而驯化动植物的规模及其增值程度都是有限的,因此在特定的时空尺度内,生存资源总是有限的。除了居群中有人追逐无限“想要”的变现会超出居群所能获得的生存资源的范围,人类作为多细胞真核生物生存不可或缺的纽带——有性生殖周期的存在,还会驱动两性交配、繁衍后代;同时,生存条件的改善还帮助人类长寿,这两种变化都会衍生出更多的生存资源需求。如果用1798年马尔萨斯在其《人口论》一书中提出的说法,就是生存资源的增长是按照算术级数,而人口增长是按照几何级数。他的论断从另一个角度表明,本文前面所描述的人类在“茧房”中安安稳稳繁衍生息的童话在现实之中是不可能存在的。


03
为耕地而迁徙的生存之路

那么,人类是如何在农耕社会生存下来的呢?回溯历史我们可以发现,除了居群内“秩序”和“权力”之间的博弈之外(动物世界维持居群良性循环的“三组分系统”中的“食物网络制约”在人类社会被突破而失灵),生存下来的居群只有另外一个出路:为获得更多耕地面积的迁徙!

在人类开始驯化植物的时代,人口的规模都是很小的。目前有考古证据的作物起源地,都是在所谓的“侧翼丘陵(hilly flanks)”区域。比如小麦在高加索山脉南侧,小米在黄土高原的边缘。从我们现在对世界地理的了解,这些作物起源地周边还有广袤的土地。因此,尽管驯化动植物的增值程度是有限的,但如果扩大植物种植面积,不就可以提高生存资源的供给量、从而养活更多的人口吗?

上面的推测在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吗?我从Jared Diamond的《枪炮、细菌和钢铁》一书中第一次了解到,13000年前已经出现了最早的农耕。可是,目前所知的大规模人口聚居在几千年之后才出现。同时,根据《枪炮、细菌和钢铁》一书,作物起源地和我们所知的大河流域的“文明古国”的位置存在空间上的差异。作物起源地和大规模人口聚居地之间的时空差距让我相信,在历史上很可能的确出现过人们为获得更多更适宜的耕地而迁徙的情况。

可是适于耕作的土地是固定的,而希望在这块土地上耕作的居群是多样的。当有一个以上的居群都希望占用同一块土地时,谁有资格占用它呢?人类为耕地而迁徙的生存之路解决生存资源不足的正效应,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居群之间冲突这个副作用。


04
围绕“行为规范的是非标准的终极依据”展开讨论

农耕早期祖先们生活的具体状况现在已无从了解。但就现代社会的情况而言,地球上不同地区分布的人群中各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化(行为方式)。按照本专栏前面的文章所解释的,语言的功能之一是帮助人们对行为方式加以选择,并因此而成为居群成员之间的关联纽带。不同的语言显然就成为不同居群之间的区分边界。不同居群之间为争夺领地大打出手就是在现代世界也司空见惯。不同居群之间的冲突最终无非是三种结果:第一,势均力敌,从而划界而治;第二,同归于尽;第三,成王败寇,失败者被作为“工具”而整合——既然人类可以把其他动植物作为驯化对象而整合,当然也可以把其他居群的人类作为“他者”而整合。但是和其他生物类型的驯化不同,人类被整合居群的成员与整合者之间没有生殖隔离,而且有同样的生物学属性,他们最终可以因各种机缘而被整合为胜者居群的成员。

从人类历史记录来看,人类存活至今,显然不同居群的冲突尚未导致人类同归于尽。现存各居群成员基因组成之间存在混杂,说明历史上没有绝对的“划界而治”。下面的问题是,在没有文字记载的远古农耕社会,势均力敌的两个居群是如何解决纷争,实现交流共存;成王败寇的居群间“他者化”尽管是不平等的另一个来源,后续的同化过程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呢?

我们在本专栏之前文章所提到,动物居群秩序维持机制是“三组分系统”的三个组分之间形成具有正反馈属性的相互制约。人类因认知能力的发展而进入农耕,并因此衍生出的“增值”的生存模式,虽然从原理上打破了“食物网络制约”,但“秩序”——个体行为模式/规范,和“权力”——维持“秩序”的力量都还在,而且不能不在。语言以及相关行为方式不同的两个居群以及居群成员之间的互动的“交流共存”或者“同化”过程,其实就是双方就各自的“秩序”和“权力”运行方式进行对话,看能不能找到共存或者认同的方式的过程。对话的内容可能是什么呢?

想想看之前我们谈到的居群内生存的基本要素,无非是增值对象、增值方法和增值过程,此外再加上所有群居动物中都存在的生存资源在居群成员间的分配。如果说在居群内同一生存方式下,不同成员之间的矛盾主要来自“需要”和“想要”之间的差异,在居群间,则增加了一个不同居群各自既存生存方式之间的比较——毕竟不同居群在相遇之前,都曾经成功地生存了下来(无法成功生存的居群不可能相遇),以及对“他者”的定义。如果这个分析是成立的,那么很显然,如果要共存或者“同化”,双方所要谈的无非是各自的行为方式的优劣与取舍(尽管冲突的失败方常常没有什么话语权)。可是,既然各自的生存方式都曾经很成功,那么大家就会进一步讨论各自生存方式中“秩序”和“权力”背后的是非标准以及这些标准的依据。

我们其实没有任何证据来检验上面的假设。但从有记载的人类历史来看,不同地区的人类居群的确各有其行为规范的是非标准及其终极依据。不同居群的人们相遇而发生冲突时,除了沿袭动物世界的规则,以暴力决定成王败寇之外,相信我们的祖先很可能会动用一直帮助自己在机缘巧合中生存下来的认知能力,尝试通过对话解决问题。而一旦不同居群的人们开始就各自的“行为规范的是非标准的终极依据”开展讨论,并最终在不同区域内形成各自的共识,这不就是所谓的“轴心时代”吗?如果我们将“文明”的内涵定义为以“行为规范的是非标准的终极依据”为核心的、被人们用来界定秩序和制约权力的观念体系,“轴心时代”的到来不正意味着人类社会开启了“文明时代”的大幕吗?


艺萌「睿ⁿ」 | 编


注释

[1] 参见《白话》专栏文章《大脑是干嘛用的?》、《脱实向虚与人之为人I:人类语言的出现》、《脱实向虚与人之为人II:工具创制、认知能力与感官饥饿》

[2] 参见《白话》专栏文章《酋长的标志》、《因祸得福与喜忧参半》、《增值、适度与茧房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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