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的对物种主义的辩护
物种主义(speciesism)是一种偏见,是我们面对非人类动物时的态度的核心,并因此决定了每年人类以何种方式对待数以亿计的动物。然而,几乎找不到一位世俗哲学家愿意为物种主义辩护。即使是雷蒙德·弗雷(Raymond Frey)——长期被视为反对我主张的立场的领军哲学家,在下一篇文章中,也明确拒绝了物种主义。因此,来自像伯纳德·威廉斯(Bernard Williams)这样技艺高超、辩才出众的哲学家对物种主义的辩护,便大有可观,富有教益。
威廉斯首先讨论了对人类在宇宙中的位置的各种看法。他否定了“宇宙围绕人类旋转”的宗教观和人类中心主义观,不论是字面意义上的还是比喻意义上的。然而,威廉斯认为,这些观点的问题不仅在于我们高估了自己在宇宙中的重要性,还因为我们假设确实存在某种所谓的“宇宙的视角”。因此,威廉斯拒斥了“我们在宇宙中的地位有限、但或许也有一些相对较小的重要性”这种含混的观点。相反,威廉斯更青睐尼采式的观点:“很久以前,在宇宙的一个角落里有一颗恒星,一颗行星围绕着那颗恒星旋转,在它上面有一些聪明的生物发明了知识;然后,他们死了,恒星熄灭了,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或许人类的存在,乃至这个星球上所有有感知的生命,有朝一日都会结束,那时便会“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不过,一些事情确实发生过。至少,一些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有感知的生命曾经是幸福的,因此而认为宇宙的历史可能会更糟糕,甚至充满无尽的、无可救赎的痛苦,这种想法并无含混之处。如果我们要评价宇宙的历史,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我们所未知的因素:整个宇宙中有感知的生命在这个星球上所占的比例。在极不可能的情况下,若地球是宇宙中唯一存在有感知的生命的地方,那么我们对宇宙顺遂与否的评判,应完全取决于地球上有感知的生命过得好不好。然而,如果我们的星球只是数十亿个行星中的一个,其中每个行星在某个时间点都有数十亿有感知的生命,那么在评价宇宙整体状况时,地球上有感知生命的生存处境将是微不足道的。
采取一种不偏不倚的视角
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提出一种准宗教式(quasi-religious)的主张,即,宇宙实际上具有某种目的或视角。否认一个具有“目的”的宇宙并不迫使我们接受:我们存在的唯一意义仅在于它对我们而言有意义。我们仍然可以坚持,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偏好满足与否,客观上是重要的。尼采或威廉斯的任何说法都不拒斥这种可能。我们所需要的,只是想象一个不偏不倚(impartial)的观察者,能够设身处地站在所有相关的、有感知生命的立场上,考虑如果她要过所有那样的一生,她会更偏好哪种可能的宇宙。这一想象中的观察者无需真实存在。
威廉斯列举了这种“理想观察者”的“最简应用”,也就是一个“反对痛苦并希望尽可能减少痛苦”的观察者。然后,他轻巧地将这位理想观察者的内心生活斥为“极度恐怖的,是无法承受的噩梦”,这位观察者若要采取任何行动,也只会将我们引向“毁灭地球,甚至任何类似的星球”。但谁说理想观察者只会有“反对痛苦”这一个固定观念呢?威廉斯的理想观察者似乎是个负向效益主义者(negative utilitarian),即那些认为我们应当尽量关注减少痛苦,但不主张我们应当最大化幸福的人。由于威廉斯在讨论这一模型时提到“像辛格这样的效益主义者”,他似乎假设这就是我会采用的模型。然而,我从来都不是负向效益主义者。诚然,在我关于动物处境、全球贫困或安乐死的应用伦理类的书籍中,我确实专注于减少痛苦。这是因为在这些领域中存在大量不必要的痛苦,相比增加其他领域的愉悦或幸福,减轻这些痛苦更有可能带来更多的功效。在《实践伦理学》(Practical Ethics)及其他所有阐明我的伦理立场的著作中,我谈到的是“为所有受影响者带来总体上最佳的后果”或“增进所有受影响者的利益”。这显然包括受影响者所能体验到的快乐和满足,以及痛苦和不满足。一个人必须得极端悲观,才会假设这种考虑会使理想观察者想要毁灭地球。
威廉斯之所以反对“宇宙视角”乃至“理想观察者”的观念,是为了表明我们所有的价值必然都是“人类价值”(human values)。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当然是对的。因为我们尚未遇到任何能够阐明、反思并讨论其价值的非人类存在者,目前所有可讨论的价值都是由人类制定并表述出来的。在这个意义上,它们都是人类的。[威廉斯认为普林斯顿大学人类价值中心(Center for Human Values)中的“人类”一词要么是多余的,要么就是表明了一种我必须要反对的人类沙文主义倾向。然而他忽略了第三种可能:许多人,尤其是许多美国人,相信所有的价值都来自上帝。中心的名称暗示了一种不同的观点,而这是我完全支持的。]
在这种意义上,我们的价值是人类的,这一事实并不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人类的独特本性包含了这样一种能力:能够发展出任何具有共情能力的理性存在者都能接受的价值。此外——这一点最为重要——我们所说的价值的“人类属性”并未告诉我们这些价值可以或应当是什么,尤其是是否应当将“非人类动物的痛苦、愉悦和生命”置于低于“我们自己的痛苦、愉悦和生命”的位置。值得称道的是,威廉斯并未试图论证,因为我们的价值都是人类价值,所以关心动物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误导。相反,他承认,“如何对待动物本身是人类大观(outlook)或人道大观的一部分,在我所说的话里头,没有任何东西表明我们不该关心这个问题”。威廉斯的论述转而指向这样的观念:我们不需要为偏爱人类而非其他动物的倾向或偏见辩护。物种主义并不像种族主义或性别歧视那样,也不该在道德上反对它。
物种主义和种族主义、性别歧视是类似的吗?
我使用“物种主义”这一术语,是为了表明它与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之间的相似之处。在这三种歧视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群体都会发展出一种意识形态,用以正当化对异己者利益的忽视或轻视,以便以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利用他们。这个类比是很有帮助的,部分原因在于它使我们认识到,支配式的关系不仅存在于人类物种内部,还存在于人类与其他物种之间。此外,物种歧视、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之间的相似性也提出了这样的质疑:纯粹生物学上的差异,能否合理化我们对他者天壤之别的关心。
的确,物种歧视、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之间的类比并非严丝合缝。威廉斯给了一些理由。比如,普通人类与袋鼠之间的差异,远大于人类内部不同种族之间的差异,或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差异。我在《动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中也说过类似的话:“在许多方面,正常成年人的高级思维能力是很特殊的:预测、更精细的记忆、对正在发生之事更好的认知,等等。”但是,物种主义在道德上不可接受,这一主张并不会受此论证影响,因为物种歧视的定义是基于物种的歧视,而非基于高级心智能力的歧视,即便这些高级心智能力通常由我们物种的成员所拥有,而非其他物种的成员。
威廉斯在讨论物种主义时最奇特的一点在于,他从未谈到这一歧视最明显的情形——一些心智能力不比狗或猪更高的人类,仍被赋予与其他人类相同的高级道德地位。考虑一下这个事实:我们可以对黑猩猩、猴子、猪和狗施行痛苦甚至致命的实验,但却认为对那些从未拥有、也永远不会拥有与这些动物相当的智性能力的人类——可能由于基因突变或出生时的意外——而做同样的实验是一种对人权的侵犯。难道这不是在偏袒人类吗?而且这种成见与心智能力或是威廉斯用来区分人类和非人类动物的其他特征都无关。
“你站在哪一边?”
然而,在为“人类成见”辩护的节骨眼上,威廉斯的最后手段却惊人地草率——一问以蔽之:“你要站在哪一边?”该问题被置于一个虚构的情境中:我们的星球被一群善意、公正、有远见的外星人殖民,这些外星人基于公正的立场和充分的信息,判定我们这些人类必须要被“清除”。
奇怪的是,威廉斯在首先否定了种族主义与物种歧视之间的类比之后,最终却诉诸“你站在哪一边”作为他论证的终极防线。我们对这个问题并不陌生。在战争时期,或者种族、民族、宗教、意识形态冲突的岁月里,“你站在哪一边?”常用来暗示任何对冲突的质疑都是一种背叛。麦卡锡主义者用这个问题来拷问那些反对对抗共产主义的手段的人。在乔治·W. 布什(George W. Bush)总统任内,这个问题被用来暗示:批评当局的政策就是在支持恐怖分子。这个问题将世界分成“我们”和“他们”,并让这种敌我二分的简单事实凌驾于这个完全不同的问题之上:“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的做法,也是真正勇敢的做法,不是站在那些促使我们说“我的部落(国家、种族、民族、宗教等)不论对错我都支持”的部落本能一边,而是说:“我站在行正义之事的那一边。”尽管难以想象一位秉公任直、殚见洽闻且远见明察的审判者竟会决定,“清除”我们这个物种是避免更大的不公和苦难的不二法门,但果若如此,我们就应该拒斥那种部落或物种本能,并以同样的方式回答威廉斯的问题。
在《动物解放》出版仅仅八年后,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就指出,从我们尚未有一套关于物种身份的道德重要性(the moral importance of species membership)的理论这一事实中,我们并不能做过多的推断,因为直至最近,该议题都还尚未变得迫切,因此也就还没有人花费太多时间尝试去构建这样一套理论。然而,自1983年以来,许多哲学家已经对“物种身份是否有道德重要性”这个问题给予了极大关注,但没有人成功说出任何令人信服的话。这样一来,诺齐克的评论就有了不同的意义。如果像伯纳德·威廉斯这样无疑具有高超水准的哲学家也未能成功为物种主义辩护,那么越来越可能的是,这种歧视是无法被正当化的。
李治霖译